實習記者周宗怡/綜合報導
情侶若在未婚階段共同購屋,常面臨財務分配與掛名等糾紛。一名網友分享,男友出頭期款買房後,她原先願意分擔3分之1的房貸,但同居一年發現彼此磨合不順利,對未來步入婚姻產生疑慮,因此希望改回只支付租金,不料此舉引發男方強烈不滿,因此發文求助網友。
網友因買房房貸分配問題和男友出現摩擦。(示意圖/unsplash)
這名女網友在Dcard以「買房不掛名願意繳多少租金」為題發文,說明男友付了頭期款後,兩人協議由她支付等同於原先租金的金額,剩餘款項則由男方負責。後來考量到有結婚共識,原PO主動提議負擔3分之1的房貸,並計畫不掛名等婚後再按照實際比例登記。同居期間,她與男友平分生活雜支,還額外掏出30萬元負擔家具與簡單裝潢等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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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經過一年的磨合後,原PO發覺相處並不順利,這讓她對這段感情的未來感到不確定。她向男友提出將分擔費用改回當初約定的一般租金,沒想到男友聽聞後似乎不太高興。原PO困惑地表示,在不掛名的前提下,究竟該如何分攤費用才算合理。
針對原PO的疑問,多數網友抱持警戒態度,直言在沒有法律保障的關係下,共同出資買房極具風險,「不要跟沒法律關係的人一起買房,那麼多情侶買房鬼故事都沒聽過嗎」、「買房不掛名的話一毛錢都不出」、「他可以不開心,但那不干你的事⋯相反,他還得還你你的30萬,哪個傻瓜跟房東住還幫對方付裝潢的?」、「出去租房自己住還比較省麻煩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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